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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申报2023年春季学期“三助一辅”岗位的通知

2023年03月15日 09:04  点击:[]

根据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际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辽石化大[2015]209号)的规定,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发布“三助一辅”岗位设置,启动在校研究生岗位申报工作。

1 岗位说明与基本申报条件

(1)助管:指研究生参与用人部门的行政管理、实验室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申报者需要满足设岗单位的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助教:指研究生在完成其自身必要的教学实践任务以外,从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上习题课、协助指导生产实习,参与课程教学准备、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中的课程建设等。申报者需要满足设岗单位的岗位要求,见附件1。

(3)学生辅导员:指研究生兼任本科生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等。学生辅导员岗位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与文字写作能力和危机干预能力;

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品行端正。

(4)研究生在不影响其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前提下,担任“三助一辅”期间应有一定的时间投入,完成指定的工作量。 “三助一辅”各岗位聘用工作时间最低不少于10小时/周。

2 岗位设置

根据各部门申报的岗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设岗岗位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审查,现批准助管岗位110个,助教岗位48个,学生辅导员岗位28个,各系列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3 “助管”、“助教”“学生辅导员”申报和实施的工作流程

(1)“助管”、“助教”岗位的工作流程

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岗位→研工部审核确定→岗位发布→研究生申报助管、助教岗位→设岗部门面试考核,合格者在《“三助一辅”岗位审批表》上加盖设岗部门公章或任课教师签字报送研工部审批→应聘研究生上岗,设岗部门负责上岗培训→学期结束前设岗部门将岗位考核表报送研工部→研工部审查考核合格者发放岗位津贴(助管500元/月,按月发放,助教岗位津贴按15 元/当量学时计算,学期末发放)。

(2)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流程

学生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处统一设置→研工部审核→学生辅导员岗位发布→研究生申报学生辅导员岗位→学生处统一组织考核或指导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拟聘用研究生由学生处统一报送研工部→研究生上岗,由学生处负责上岗培训,用人单位指定专人指导和安排研究生的岗位工作任务→学期结束前用人单位填写岗位考核表由学生处统一汇总报送研工部→研工部审查,考核合格者发放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600元/月,按月发放)。

4 研究生申报相关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 研究生应聘岗位需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审批表》(附件2)。

申报“助管”、“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将材料送至:三教316秦晓博老师,电话:13841334258。

申报“学生辅导员”岗位的研究生将材料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431。

(2) 时间安排:报送材料时间为314日至31711点前

(3)助管岗位总数110个,已经续聘83个,可申报27个。助教岗位总数48个,已经续聘32个,可申报16个。学生辅导员岗位总数28个,续聘21个,可申报岗位7个

4)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附件3)。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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