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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认定工作的通知(第三批)

2023年11月14日 15:11  点击:[]

各单位:

为统计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现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认定统计工作(第三批),2023年度创新创业竞赛工作量计算执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65 号)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69号)文件精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创新创业学院立项的赛事,已经取得省级和国家级奖项的各类赛事。

下列情况赛事教研工作量认定延后到2024年认定:

1已经举办完省赛并有作品晋级到国赛,但在认定截止日期前国赛未能举办;

2)在认定截止日期前省赛或国赛未举办或未取得获奖成绩的赛事。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师指导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

由竞赛负责人及时到创新创业平台(https://cxcy.lnpu.edu.cn/)填报竞赛获奖成绩,上传获奖证书,填报竞赛相关表格(附件1和附件2),竞赛负责人及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录入所承办赛事的所有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到学校指定的本科教学与教研工作量核定系统。

创新创业学院20231120日起开始受理,20231130日截止。

2.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卓越奖学金

由竞赛负责人依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69号)文件,填写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附件3中的学生银行卡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并确保在2024年年底前未注销该卡号。竞赛负责人及主管院长签字,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认定并向学校申请获批后,创新创业学院预计在2024年发布奖学金发放通知,竞赛负责人再通过财务系统填报奖学金酬金预约表,创新创业学院签字后到财务报销。

创新创业学院20231120日起开始受理,20231130日截止。

三、工作要求

1. 指导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的教研工作量由赛事承办单位负责统计工作,以每个赛事为单位认定统计,认定时必须由竞赛负责人到创新创业学院核对,不接受指导教师和学生个人来单独认定,竞赛负责人及承办学院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在认定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时,按在创新创业平台上传证书为依据,未上传获奖证书不能认定,校平台中的获奖日期需要和获奖证书上的落款时间一致,证书需上传到对应省级或国家级赛事中,避免校赛证书、省赛证书和国赛证书上传混乱,赛事负责人统一上传并审核。

3. 对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由第一指导老师提出分配方案,原则上要求其分配量第一指导教师大于等于第二指导教师,入驻学校大学生创客空间的项目获奖,可由创新训练室二次分配教研工作量。

4. 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卓越奖学金由学生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并由指导老师和竞赛负责人审核同意,入驻学校大学生创客空间的项目获奖,可由创新训练室二次分配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卓越奖学金。

5. 如果某赛事有获奖公示文件,但没有发放获奖证书,可以参加2024年的教研工作量认定,也可以申请参加2023年教研工作量认定,但必须提供获奖公示文件的纸质材料和承诺书(附件4)各1份。

6.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65 号)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69号)文件精神,同一参赛项目参加各类赛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获奖级别计算教研工作量,不重复计算。本次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每个项目均需提供《关于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作品诚信承诺书》(附件5),以考代赛的赛事不需要提供,比如数学竞赛、力学竞赛、英语竞赛等。每个赛事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教师具备竞赛指导能力的承诺书》(附件6)。

7. 凡创新创业学院立项的赛事,不论是本科生参加,还是研究生参加,教师的教研工作量均统一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认定。

四、教研系统录入

1. 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需录入学校本科教学与教研工作量贺核定系统https://bkgzl.lnpu.edu.cn/),各学院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录入由赛事负责人和学院教学秘书协商录入,学院教学秘书做好教研系统的审核。

2. 教研系统录入时,统计年度处选择2023年;组织/审核单位选择创新创业学院;在赛事名称录入正确的赛事名称,名称前添加竞赛举办年,例如“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省赛主办单位录入赛事主办单位,不是写赛事负责人所在学院,例如辽宁省教育厅立项的赛事主办单位录入辽宁省教育厅赛事级别按参赛项目获奖级别填写,省级奖项请选择省级,国家级奖项请选择国家级;获奖学生信息录入全体参赛学生及获奖等级;分配方案录入全体指导教师,未分配学时的指导老师也需要录入,对应学时录入0;务必在备注说明里录入参赛作品的项目名称。

五、提交材料

1. 获奖证书电子版:获奖证书电子版命名为:获奖等级-负责人姓名,例如国家级一等奖-姓名省级一等奖-姓名,并统一放到文件夹里,文件夹命名为:荣誉证书-赛事名称-赛事负责人

2. 认定表:附件1电子版命名为2023年教研工作量-赛事名称-赛事负责人姓名,附件2电子版命名为2023年竞赛获奖统计-赛事名称-赛事负责人姓名,附件3电子版命名2023年竞赛奖学金统计-赛事名称-赛事负责人姓名,纸质版各打印2份,签字盖章。附件4、附件5和附件6只需要提供纸质版。

3. 提交方式:电子版(获奖证书电子版、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邮箱cxcylnpu@163.com,文件夹以及邮件命名为:2023年竞赛名称-赛事负责人姓名;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4. 认定时间:创新创业学院20231120日起开始受理,20231130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6860937

联系人:崔姝

联系邮箱:cxcylnpu@163.com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30

                       创新创业学院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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