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科研处将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科建设暨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2年修订)》(辽石化大校发[2022]64号)文件规定,开展2022年度科研工作量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1、11月19日-11月25日:各单位成果负责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除外)登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本人科研信息数据,并由科研秘书进行初审;
2、11月26日-11月30日:科研处对全校各单位的科研信息数据进行终审,不接收个人认定;
3、12月1日-12月2日:全校数据汇总、核实,最终结果上报人事处。
二、认定所需材料
1、纵向科研项目(理工类、人文社科类):工作量分配单,于11月24日前上交科研处310室。
2、学术论文:论文复印件(论文全文)和“附表1”各1份,论文PDF(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和论文发表前查重报告上传系统,同时提供论文原件,认定结束后原件返还。
3、获奖(个人证书请提供证书电子版并附公报证明页)、软件著作权等需提供各类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附表1”各1份;专利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和“附表1”各1份;所有证书PDF扫描件上传系统。
4、著作:发展规划处认定的《2022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著作认定及分配表》1份。
5、申请科技成果鉴定需科研处审批,备案;提供鉴定证书原件1份经科研处审核后录入系统。
6、主承办学术会议:会议通知、会议宣传、会议纪要、会议论文集等和“附表1”各1份;学术会议作报告:正式会议议程、会议通知、差旅票据等和“附表1”各1份。
7、所有上传系统附件命名方式为:成果名称-负责人姓名。
8、个人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单位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各2份,须有单位公章、科研院长及科研秘书签字,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纸质材料与电子版要保持一致!
三、几点说明
1、双肩教师的科研工作量由本人归属学院统计。
2、个人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和单位科研工作量汇总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s://kygl.lnpu.edu.cn/;如第一次登录系统,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工号。
4、统计工作量时间范围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4日以后发生的科研工作量纳入下一年度核算。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2、各单位准确、及时完成本年度的科研工作量认定工作,教师录入信息后要经校验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3、对于数据错误率高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附表1:2022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工作量分配表
附表2:2022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工作量分配表(专利缴费)
科研处联系人及分工
部门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点 | 认定内容 |
科研处 | 海 军 | 56863837 | 行政楼310 | 理工类纵向项目、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 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石工学院、理学院 |
纵向科研管理科 | 王金山 | 56863837 | 行政楼310 | 理工类纵向项目; 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土木学院、机械学院、智软学院 |
社会科学管理科 | 沈新瑞 | 56863837 | 行政楼310 | 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 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经管、艺术、马院、双创、体育、民族、继续、外语、国教、图书馆、机关、研究生院 |
科技成果管理科 | 史美静 | 56860736 | 行政楼310 | 制定标准、科研平台、主承办学术会议; 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环安学院、信控学院、工训中心 |
何俊新 | 56860770 | 行政楼315 | 理工类、人文社科类获奖、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 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石化学院 |
横向科研管理科 | 李爽 | 56860749 | 行政楼316 | 横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批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