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研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首批)项目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经本人申请、学院匿名推荐、相关学科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匿名评审,最终择优确定我校2024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首批)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18日—20日17点之前。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须实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人:王金山、沈新瑞
联系电话:56863837
附件:2024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首批)项目拟推荐名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处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