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推荐的工作组织与机构
(一)学院推免遴选推荐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成绩核算、思想品德考核、审核、公示拟推免候选人名单;落实回避报备制度。
组长:何川、赵强
副组长:胡文静、韩姝敏、石元博
组员:王晓虹、刘培胜、金丽娜、徐光远
(二)学院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
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参军入伍、科研成果、专利、创新创业竞赛成果开展真实性、有效性审核鉴定,组织申报学术专长加分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出具书面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不予认定学术专长加分。
组长:韩姝敏
副组长:石元博
组员:王晓虹、刘培胜、金丽娜、徐光远
(三)思想品德考核专家组
针对进入初选范围学生开展思想品德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3 人,设置可量化评价等级标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学生直接取消推免推荐资格。
组长:胡文静
副组长:韩姝敏
组员:罗宇翔
(四)学院推免申诉受理小组
负责受理学生对于推免推荐阶段工作的申诉。
组长:何川
副组长:胡文静
成员:刘培胜、金丽娜、徐光远
回避报备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参与推免须主动报备。申请推免学生应当主动报备利害关系,隐瞒回避关系且影响公平公正的,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二、 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学院2027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 学院推免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下发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免生名额分配计算办法》,我院2027届推免生推荐名额总计为9人,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 | 人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软件工程 | 3 |
人工智能 | 1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1 |
四、申报条件
学院遴选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就读期间不得有不及格科目。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 。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非外语专业(不含艺术 、体育类)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他语种与大学英语四级相对应)成绩不低于425 分,或入学后雅思成绩不低于 5.5 分,或入学后托福成绩不低于70 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确定初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综合成绩=A1×0.9+A2×0.1。
学业成绩 A1 为前三个学年必修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只以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重修成绩不参 与计算;
学术专长A2成绩根据经学生提交专家组鉴定确认的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等计分,无符合认定条件成果,A2 不计分。A2 加分学生必须参加专家公开答辩,答辩不通过,A2 按无成果处理。A2成绩计分标准如下:
推免生学术专长 (A2)量化计分细则
获奖类别 | 序号 | 获奖级别 | 总分值 | 加分值 |
科研成果 | 1 | SCIE、SSCI中科院一区论文第一作者 | 50 | 50 |
2 | SCIE、SSCI中科院二区论文第一作者 | 40 |
3 | SCIE、SSCI中科院三区论文第一作者 | 30 |
4 | SCIE、SSCI中科院四区论文第一作者 | 20 |
5 | EI(JA)论文第一作者 | 15 |
6 | 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 | 10 |
7 | 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作者 | 20 |
创新创业竞赛 | 8 | “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五星级) 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 | 50 | 50、30、20 |
9 | 创新创业竞赛 (四星级)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20、15、10 |
10 | 创新创业竞赛 (三星级)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5、10、5 |
其他 类 | 11 | 参军入伍服兵役连续获得两次 “ 四有 ” 优秀士兵(军人),或荣获三级表彰及以上荣誉 | 20 | 20 |
12 | 参军入伍服兵役未受任何处分 | 10 |
说明: 一、各类成果均须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在读期间获得,封顶100分。 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须代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参赛获得。其中竞赛项目有效性界定,以学校当年确定的星级竞赛项目目录为准;竞赛获奖结果的统计,申请人应提供获奖证书,如竞赛获奖结果已经正式公布但在成果统计结束前未能拿到获奖证书的,须提供由创新创业学院出具的证明方可进行有效性认定。 三、科研成果须标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为第一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与本人学业相关,公开发表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含在线发表),同一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期刊级别以科研处认定为准。以下情形,不在加分范围内: 1.仅有录用证明或清样情况。 2.在其他载体上发表的评论、短篇报道、简报、文摘、译文、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 3.已被国家依法取缔的非法期(报)刊。 4.单篇字数少于1000字的中文期刊论文。 5.发表当年已列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中的高、中等级期刊。 四、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记一次。 五、参加团体赛获得奖励分,团体赛中个人赛各项目得分不得累加,以最高分记。 六、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的,经武装部认定后方可加分。 七、科研成果、创新创业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每个类别只计算1项。 八、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须经过学院审核小组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
(三)公示办法
学院公示内容包括本推免实施细则、综合成绩及排名、拟推免名单、候补人选名单等。公示材料完整存档,之后报送学校推免遴选推荐委员会备案。
(四)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拟推免学生主动放弃资格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或被取消推免资格时,按照学院公示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只能本专业候补人选递补,本专业无候补,该名额上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调配。
(五)入学前取消推免资格情形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研究生正式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学院核实后上报学校取消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出现课程不及格科目;
2.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 毕业无法取得学士学位;
4. 推免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科研竞赛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5. 其他不满足推免基本条件情况。
五、 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 学生申请:8月28日—8月31日,符合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2)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附件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证明材料;
(4)附件5: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5)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6)外语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先交电子版pdf格式,命名方式:文件名称-身份证号-专业-姓名,开学后上交纸质材料存档。
(7)附件6: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计分排序表;
(8)附件7: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7届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推荐名单。
注:以上(7)、(8)材料上交电子版,辅导员汇总后上交学院。
2. 学院审核:9月3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核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情况,计算加权平均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并完成综合成绩及排名等内容的公示,公示 1 日。
3. 学院推荐。9月4日前,学院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和替补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2日。学院对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于 9 月 6日上报教务处。
4. 学校审核。9月7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和替补名单(每个专业限替补名单 1 名),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 7 日。
5. 学生填报。9月10日前,拟推荐学生登陆推免生报名系统提交学生成绩单,并完善相关信息。
6. 上报名单。9月14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报教育部。
7. 联系接收单位。9月18日,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始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9 月 21日,推免生开始报名。推免生注册、填报志愿、复试、 录取和交费等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进行。推免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类计划要求报考。
六、 受理考生申诉及监督举报方式
学生对学院公示结果、成绩核算、成果认定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申诉受理小组”提交实名书面申诉材料。
学院受理地点:智软学院424
申诉受理联系人:胡文静
联系电话: 024-56865153
所有推免工作会议记录、学生申请材料、专家鉴定意见、答辩音视频、公示截图、放弃声明等全部资料由学院归档留存。
七、 其他事项
1. 综合成绩计算涉及的论文竞赛等成果截止日期为2026 年8月 31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推免生在 2026 年10月18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生资 格。本人可报名参加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 各流程日期会依据教育部后续下发的具体工作安排再做调整,如有调整内容,另行通知。
6. 本细则标准不低于学校推免管理办法,本细则若与上级、学校政策不一致,以上级及学校文件为准。
7. 本细则经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教务处备案后生效,由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推免遴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 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3898896605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