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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认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22

转科研处通知

各学院、单位: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科建设暨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2年修订)》(辽石化大校发〔2022〕64号),现开展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1、10月24日-10月31日:成果负责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除外)登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本人科研成果信息,科研秘书初审;

2、11月1日-11月8日:科研处对全校各单位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终审,不接收个人认定;

3、11月9日-11月13日:全校数据汇总、核实,最终上报人事处。

二、认定所需材料

1、纵向科研项目(理工类、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分配单,于10月25日前上交科研处307室。

2、学术论文:采取论文负责人认领方式,论文负责人进入系统主页面,依次点击“科研成果”、“成果管理”、“论文管理”、“图书馆论文认领”,在显示的论文中进行认领。认领后,需要对论文部分字段信息进行补充。点击“论文录入”,对已认领的论文点击“修改”,信息补充完善后,点击页面最下面的“暂存”或“提交”,完成论文认领。若论文认领错误,可通过“论文录入”、“认领退回”,即可退回认领的论文。

论文复印件(论文全文)和“附表1”各1份,论文PDF文件(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和论文发表前查重报告(中文论文提供知网查重报告、英文论文提供iThenticate查重报告)上传系统,同时中文论文提供论文原件,认定结束后原件返还。论文级别的认定,需论文负责人提供该论文发表的期刊类别证明截图(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情况列表等的查询结果。)

3、获奖需提供学校证书的原件(个人证书请提供证书电子版并附公报证明页)和“附表1”各1份;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和“附表1”各1份;所有证书PDF扫描件上传系统。发明专利缴费:缴费收据和“附表2”各1份,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和缴费收据复印件上传系统。

4、著作:发展规划处认定的《2024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著作认定及分配表》1份。

5、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科技成果鉴定需科研处审批,备案;提供鉴定证书原件1份经科研处审核后录入系统。

6、主(承)办学术会议:会议通知、会议宣传、会议纪要、会议论文集等和“附表1”各1份;学术会议作报告:正式会议议程、会议通知、差旅票据等和“附表1”各1份。

7、科研平台:平台立项文件和“附表1”各1份。

8、批示:批示原件、复印件,“附表1”各1份,经科研处审核后录入系统。

9、个人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单位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各2份,须有单位公章、科研院长及科研秘书签字,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纸质材料与电子版要保持一致!

三、相关说明

1、双肩教师的科研工作量由本人归属学院统计。

2、个人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和单位科研工作量汇总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s://kygl.lnpu.edu.cn/;首次登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均为工号。

4、论文认领时,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不是同一人,二者协商确定1人认领该论文。每年每名教师论文核算工作量最多3篇(二区及以上论文篇数不限),论文认领的数据库来源是SCIE和CNKI收录。

对于SSCI和EI等期刊论文,由论文负责人录入系统,科研秘书初审、科研处终审。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65号)指定期刊发表的论文,经教务处同意认定为科研论文,论文负责人方可进行认领,否则,不能认领为科研论文。

5、统计工作量时间范围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4日以后发生的科研工作量纳入下一年度核算。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2、各单位准确、及时完成本年度的科研工作量认定工作,教师录入成果信息要经校验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五、科研处联系人及分工

科室

姓名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认定内容

纵向科研管理科

王金山

56863837

行政楼307

理工类纵向项目;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机械学院、石工学院、土木学院、工训中心

社会科学管理科

沈新瑞

56863837

行政楼307

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人文社科类获奖;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经管、艺术、马院、双创、体育、民族、继续、外语、国教、图书馆、机关、研究生院

横向科研管理科

李爽

56860749

行政楼316

横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批示

科技成果管理科

何俊新

56860770

行政楼315

自然科学类获奖、著作、成果鉴定;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石化学院

科技成果管理科

史美静

56860770

行政楼315

制定标准、科研平台、主(承)办学术会议;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术会议作报告:信控、智软、理学院、环安



附表1:2024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工作量分配表

附表2:2024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科研工作量分配表(专利缴费)


科研处

2024年10月22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