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依据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学科(教)研工作量计算与奖励办法》(辽石化大[2016]38号)文件。
二、核定范围
核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
三、核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学院登录系统核定工作量信息,时间:11月23日上午8:30至11月25日上午10:00。如工作量存在异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核对并提交。
第二阶段:实验准备量录入系统,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17:00。相关单位组织核定。
第三阶段:教师登录系统核定个人工作量信息。登录系统方式为:
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系统登录中“本科教学教研工作量”模块→登录系统→点击左侧主菜单中“个人工作量查询”模块,查询个人教学、教研工作量信息。核定时间:11月30日上午8:30至12月1日17:00。如存在有异议的工作量信息,请教师上报学院,各学院汇总后于12月1日17:00前与相关部门联系。
四、注意事项
1.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相关教师需严格按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核定工作。
2.各学院要特别关注重名教师工作量等容易出现纰漏的工作量信息。
3.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教师一卡通工号,原始密码是教师一卡通号码。
4.本次核定结果作为2022年末课时费发放的依据,一旦核实不予以变更。
五、相关单位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教学研究科: 王松 56860866
实践教学科: 王婵 56861859
创新创业学院:关化洲 56866796
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