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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28

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依据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学科(教)研工作量计算与奖励办法》(辽石化大[2016]38号)文件。

二、核定范围

核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

三、核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学院登录系统核定工作量信息,时间:1123日上午8:301125日上午10:00。如工作量存在异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核对并提交。

第二阶段:实验准备量录入系统,时间:1125-112917:00。相关单位组织核定。

第三阶段:教师登录系统核定个人工作量信息。登录系统方式为:

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系统登录中“本科教学教研工作量”模块→登录系统→点击左侧主菜单中“个人工作量查询”模块,查询个人教学、教研工作量信息。核定时间:1130日上午8:301211700。如存在有异议的工作量信息,请教师上报学院,各学院汇总后于12117:00前与相关部门联系。

四、注意事项

1.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相关教师需严格按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核定工作。

2.各学院要特别关注重名教师工作量等容易出现纰漏的工作量信息。

3.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教师一卡通工号,原始密码是教师一卡通号码。

4.本次核定结果作为2022年末课时费发放的依据,一旦核实不予以变更。

五、相关单位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教学研究科: 王松  56860866

实践教学科: 王婵 56861859

创新创业学院:关化洲 56866796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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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