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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创新创业教研工作量认定统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20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创新创业教研工作量认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年研究生创新创业教研工作量认定统计工作,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创业工作量执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65号)文件精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2年指导研究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教研工作量。

2021年指导研究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但因成绩未出未能及时认定的教研工作量。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由竞赛负责人填报《2022年指导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教研工作量审批表》,由竞赛承办学院主管研究生副院长进行审核,并于20221125日前将竞赛负责人及主管院长签字的审批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审批表电子版和获奖证书扫描照片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认定后,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录入所承办赛事的所有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到学校指定的本教教学与教研工作量核定系统(https://bkgzl.lnpu.edu.cn/),并审核提交。各单位要在20221125日前完成工作量录入,并审核提交。

三、竞赛类别

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2]65号)文件精神,参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类别星级分类》标准,将研究生创新创业竞赛分为五个星级,分类原则如下:

1.五星级竞赛:由教育部、团中央主办,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重点评价指标,全国高校公认的综合类竞赛。

2.四星级、三星级竞赛主要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竞赛目录和学校多年来组织的优势竞赛进行设置。四星级、三星级竞赛为学校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为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四星级竞赛:为组织相对规范,举办历史长,参与高校层次高、数量多,备赛周期长,获奖难度系数高的竞赛。四星级竞赛已基本覆盖学校全部学科专业。

三星级竞赛:为组织比较规范,举办历史较长,参与高校较多,获奖难度系数较高,开展届数较多或新兴的竞赛。

3.二星级竞赛:为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以当年辽宁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或纳入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绩效管理考核数据填报的竞赛项目,以及对应的全国性竞赛。

4.一星级竞赛:为上述星级竞赛的有力补充,促进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鼓励学生参加的全国性竞赛。

四、竞赛级别

依照主办单位级别和参赛单位的范围,创新创业竞赛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

1.国家级竞赛:是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

2.省级竞赛:是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创新创业竞赛以及全国行业协会主办竞赛。

3.校级竞赛:由学院牵头组织的全校范围内的创新创业竞赛(至少2个学院学生参加)

五、竞赛分类

1.指导研究生参加的创新创业竞赛已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类别星级分类》中,星级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类别星级分类》执行。

2.2022年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的所有赛事都为四星级。

3.其他赛事:指导研究生参加的创新创业竞赛既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类别星级分类》中,又不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赛事,竞赛承办单位主管研究生副院长负责,组织至少2名相关专业教师进行评估,提交申请认定的类别和级别,写明申请理由,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批。

六、工作要求

1.指导研究生参加的创新创业竞赛是指团体赛中获奖证书里排名第一位的学生是研究生,或研究生参加的个人赛。

2.指导研究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的教研工作量由赛事承办单位负责统计工作,以每个赛事为单位认定统计,不接受个人认定。竞赛负责人及承办学院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在认定创新创业竞赛教研工作量时,以获奖证书为依据,证书未下发的,以省教育厅官网公布作为认定依据,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

4.对创新创业教研工作量由第一指导老师提出分配方案,原则上要求其分配量第一指导教师大于等于第二指导教师。

5.本科教学与教研工作量核定系统今年起采用教师一卡通号,同名同姓老师请认真核对信息是否准确。

七、联系电话:18641339049 联系人:赵露

办公地点:三教316

 

研究生院

20221120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