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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28

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生自主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辽石化大[2014]14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及标准以学校文件为准,分为第类和第类创新创业学分:

类创新创业学分主要包括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外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学术讲座、学校指定的超星尔雅网络课程等。

类创新创业学分主要包括学生自主参加的由校外其他权威机构组织或认定的托福考试、雅思考试、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从业资格认证、除学校指定的超星尔雅网络课程以外的其他网络课程学习等。

二、认定时间区间

全校各年级20211220日至20221125期间符合认定范围内的创新创业学分;

类创新创业学分由相关单位录入,无需认定。

三、工作安排

1.第类创新创业学分

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填写第类创新创业学分认证统计表和导入表(附件:123),于129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导入表中的内容要按提示要求写全信息,不能缺项。

特别提示:第类创新创业学分不需要学生提供任何申请材料。

2.第类创新创业学分

本科生于1125日至122按照创新创业内容填写第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附件:456),并按要求报送所在学院;

本科生于1125日至129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中实践教学中的创新技能学分模块(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8: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学分模块学生操作指南),网络填报学分信息及附件(附件要清晰、可辨认)。特别提示:务必确保网络信息与纸质信息完全一致。

各学院于20221216日前完成全部纸质及网络审核工作。

全校学生可于2023320日后正式查询创新创业学分。

五、其他事宜

1.本科生务必确保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第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附件1~6均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3.对于学校文件第五条第4款、第六条第2证书类学分认定表中未提及的证书,相关单位需提前到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备案。

4.按照文件要求本科生须累计修满2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才能毕业,各学院有必要提示相关学生做好学分修读计划,以免影响毕业,特别是针对2019级学生要开展警示帮扶工作。


教务处

20221125


:  各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联系人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办公地点

座机电话

1

石油化工学院

关老师

化工原理楼303

56860869

2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郭老师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楼325

13941365237

3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刘老师

信控B210

56860726

4

工智能与软件工程学院

任老师

计通楼422

56860919

5

机械工程学院

朱老师

机械楼305

56865042

6

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董老师

储运310

56861820

7

经济管理学院

刘老师

经管楼214

56860896

8

理学院

张老师

理学院426

56863803

9

外国语学院

郭老师

外语512

56860831

10

体育学院

范老师

校体育馆一楼

56860827

11

艺术设计学院

夏老师

艺术楼511

56864020

12

土木工程学院

李老师

二教314

56863800

13

创新创业学院

关老师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楼329

56866796

14

国际工程学院

张老师

国工206

56865149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